项目概况 江西省胸科医院2025年度免费抗结核药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胸科医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开展现场议价工作。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XKYYYPZB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西省胸科医院免费抗结核药品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012.1113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 |
药品通用名 |
规格 |
最高限价(元/片) |
数量(片/粒) |
一、 |
异烟肼 |
100mg |
0.0398 |
7004000 |
二、 |
利福平 |
150mg |
0.2293 |
5681000 |
三、 |
盐酸乙胺丁醇 |
250mg |
0.1250 |
6458200 |
四、 |
吡嗪酰胺 |
250mg |
0.1949 |
3430600 |
五、 |
异福胶囊 |
利福平150mg,异烟肼100mg |
0.5500 |
1422580 |
六、 |
异福片 |
利福平300mg,异烟肼150mg |
0.5000 |
1062200 |
七、 |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II) |
利福平150mg,异烟肼75mg,吡嗪酰胺400mg,盐酸乙胺丁醇275mg |
1.8800 |
901360 |
八、 |
利福喷丁 |
150mg |
2.2400 |
1142200 |
九、 |
帕司烟肼片 |
0.1g |
0.3000 |
1700000 |
十、 |
左氧氟沙星片 |
0.25g |
0.2493 |
1200000 |
十一、 |
丙硫异烟胺肠溶片 |
0.1g |
0.8900 |
3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若因甲方需求调整、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送货计划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对送货安排及合同履行期限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相关药品的代理企业;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
(2)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
(3)投标人若为药品代理企业的,除需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投标药品的生产批件,另需提供代理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材料;
(4)若所投标药品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投标人需提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签订的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资格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药品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满足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根据《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优先选择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如有提供复印件同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所投品目每种药品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两年药检部门的合格检验报告(送检/抽检)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必须承诺免费培训使用该药品的相关医生等,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所提供的每种药品每盒/瓶上都要印上“政府提供免费药品”字样。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在三天内供货完成。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款项;分批次供货的,每批次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本批次货款。
4、产品验收:由医院药库人员或指定单位人员按规范验收。
5、有效期要求:只接受有效期≥2年的产品且剩余效期需≥18个月;
注:以上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仅在江西省胸科医院网站发布及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西胸科医院新建院区(南昌市新建区茶山路242号)行政办公楼6楼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价标准:本项目中十一个品目为独立开标且有最高限价,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优先选择通过一致性评价且价格低的药品,按价格从低到高选择三家分为第一、第二、第三顺位供应商,第一顺位供应商无法供货自动过度到第二供应商,以此类推,不再进行招标。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确定。
2、失约惩戒: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承受能力、自身优势在投标时自主决定报价,如出现供货不及时,医院将启动第二顺位企业供货,同时医院将暂停采购使用失约供应商门下所有可替代的产品。
3、招标公告在医院网站公示,医院同时委托药品配送企业告知供应商,投标人应知晓此次招标的重要性及严肃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省胸科医院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袁老师
电话:15907092499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茶山路242号江西省胸科医院新建院区